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选取供应商-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5-09-09 已浏览:249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机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 一次报价竞价(说明:竞一次报价竞价原则: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按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中存在2家以上相同报价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家作为中

采购内容:选取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选取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5000作为招标控制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内容:详见我院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清单。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拍摄警示教育片项目清单

1.脚本创作:根据警示教育片需要进行创作,时长2-3分钟。

2.设备:摄像机、航拍器、镜头组、监视设备、承托设备、灯光等其他器材。

3.摄制:航拍、稳定器、录音及混音等。

4.工作人员组:摄影师、灯光师、剪辑师等。

5.后期制作:剪辑、字幕、配音、校色、合成、后期包装等。

6.演员:湛江中院联系法院相关工作人员。

预算:脚本创作、设备、摄制、工作人员组、后期制作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公司负责。

(二)拍摄天数15日

(三)服务要求:签订合同、按时完成合同或协议的相关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

(一)报价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五、报名及投标时间: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20259121800分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自行送达

收件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乐山西路13号

收件人:朱江

联系电话:0759-2290780 

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行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含报价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以一次报价竞价的方式填报金额。

   (四)投标材料密封完好并盖章。封面上要有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91515时00分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634室开标评标

八、评标方式:一次性报价竞价方式(报价人只报一次价,以价(或收费率)低者得的原则选定供应商)。

   九、公告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其他公告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59-2290780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