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8民终4151号

更新时间:2024-11-05 已浏览:129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许志活:
   本院受理上诉人麦华因与被上诉人郭上庆,原审被告许志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8民终41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47.93元,由上诉人麦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