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在全市维护妇儿权益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经验分享
湛江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1+2+4”工作机制,为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3月7日,湛江市妇联召开湛江市维护妇儿权益先进事迹报告会,湛江中院刑三庭代表我市法院系统在会上作经验分享。
1.一个中心: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中心
立足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有力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
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以严格司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近三年(2021-2023年)一审审结强奸、猥亵、杀害、伤害、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420件,依法判处杀害妇女儿童被告人吴某杰、林某丰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的鲜明立场;坚持落实“三个百分百”机制,100%提供法律援助,100%落实适合成年人参与制度,100%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及实体权利。
在家事审判工作方面,坚持将柔性司法、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近三年审结各类家事案件20015 件,通过调解、撤诉审结家事案件 4372 件,调撤率31.1%,回应离婚家庭特殊保护需求,在全市率先发出保护妇女儿童隐私的《离婚证明书》,至今出具2400余份,有效规避化解纠纷,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2.两项改革:少年、家事审判改革1+1>2
2023年开展家事审判、少年审判“三合一”审判模式改革,将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刑事、家事、行政案件归口管理,实现妇女儿童案件审判组织专业化;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发布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指引,出台43条措施,建立以案件归口管理、法庭教育、家事调解、司法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体系。
3.四项举措:四优服务、司法救助、回访帮教、法治宣传
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妇女儿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加大对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弱势群体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近三年发放司法救助金额400多万元;制定帮教回访行动方案,针对14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实行帮教回访,对9名严重教育失当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督促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近三年来,线上线下开展妇女儿童普法活动300余场,受众300万余人;创建“德技并修 普法先行”“一校一法官”湛江市职业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品牌,选派11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在校青少年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得到社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