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院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更新时间:2022-09-05 已浏览:5700 文章来源:原创

8月30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以及李某荣在内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负债数额以海报的形式张贴于失信被执行人所居住的小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与此同时,该院从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在湛江日报微信公众号持续公布2022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提高失信成本,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违法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旅游、度假,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一系列行为限制。希望失信被执行人不要逃避,尽快履行判决、裁定义务,重拾诚信。”

近年来,湛江市两级法院通过主流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查控等手段,加强网络查控,不断提高查人、找物、变现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应有作用。

今年8月初,雷州市人民法院在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拱北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控制匿藏的被执行人韩某,并促使其作出自愿腾迁房屋承诺,化解了这起执行腾迁案。这是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公安局联合建立“查人扣车”机制后的成功案例。

(来源:湛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