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法院通过工作动态通报加强联络工作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3865 文章来源:

今年以来,坡头区法院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动态通报工作,在总结多年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镇(街)和社会各界通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动态通报的对象、形式、内容和时间,使该项工作更趋规范,得到坡头区有关领导及相关单位的普遍好评。

坡头区法院为了加强与该区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领导和单位的监督,争取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于今年初制定和实施了法院工作动态通报制度。该项制度有以下特点:一是通报的对象广泛。通报的对象包括区四套班子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司法局、各镇(街)党政办公室、区信访局及各镇(街)与法院通联工作负责人。二是通报的内容详尽。主要涵盖:本院重大司法活动、重大工作事项、全院收结案情况及统计分析、各业务庭法官结存案、队伍建设、各级领导转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和本院定期排查的重大敏感案件等情况。三是通报的形式多样。通报工作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通报、召开座谈会通报及该院班子领导与挂点镇(街)主要领导对应通报等形式。四是通报的时间常规化。明确每季度书面通报一次,同时根据该院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进行通报或由该院班子领导走访各镇(街)进行通报。

坡头区法院通过向区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通报该院的工作动态,提高了该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取得区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通过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通报全院收结案情况,特别是各业务庭法官结存案和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情况,便于各位委员对该院法官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也大大提高了广大法官的审判质量、效率意识,在广大干警中形成“你追我赶、你赶我超”的工作热潮;通过向各镇(街)通报法院定期排查的重大敏感案件情况,使各镇(街)领导对发生在本辖区的重大敏感案件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涉法涉诉信访个案有效减少。

坡头区各级领导及相关单位对坡头法院工作动态通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给予充分肯定,他们认为:法院工作动态通报制度实施,使外界对法院工作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从而也使外界对法院工作的某些误会得以有效消除,为法院今后工作的开展争取了更大的理解和支持。区有关单位对该院这一举措也表示赞赏,同时希望法院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工作措施,把法院工作推向一个更新的台阶,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坡头区法院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