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8民终3713号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26 已浏览:2498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民终3713号 杭州冠祥运输有限公司、陈安娜、陈贤昱、陈经远、梁琼连: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成与被上诉人李三妹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由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