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成功执结9件财产侵权纠纷系列案件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4474 文章来源:

  近日,坡头区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成功执结了9件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尖锐的财产侵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莫真严等5人先后以被告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莫烟楼莫下村,原告黄瑞英等4人先后以被告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莫烟楼莫上村财产侵权为由起诉至坡头区法院,均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扣收原告的经济补偿费及利息。坡头区法院经过审理于200612月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莫真严等9人不服该院裁定,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于200738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该院裁定,指令该院进行审理。坡头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莫真严等9人的诉讼请求。

被告莫上村、莫下村不服坡头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对该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但认为:分红款与经济补偿费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由于分红款属于莫真严等9人作为村民个人从村集体应得利益,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所以村集体组织强行从分红款中扣缴经济补偿费显然不当,应予返还。至于经济补偿费由于双方对应否收取有异议,应由村集体组织另案处理,不得直接从分红款中扣缴。据此,莫真严等9人的上诉有理,应予支持;原审判决适用法律及实体处理欠妥,应予纠正。市中级法院撤销坡头区法院原审判决,并分别判决莫上村、莫下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扣收的土地出租收益补偿金及利息给莫真严等9人。

200871721,莫真严等9人先后向坡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莫上村、莫下村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通知书。但两被执行人表示对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不服,内心抵触情绪很大,两村既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期间,莫真严等9个申请执行人多次到坡头区法院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院执行人员考虑到9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均是两被执行人的村民,他们与两村之间因这9件案件有了较深的积怨,双方互不理解且互相对抗,如果机械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件虽能执结,但必将加深两村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对抗和怨恨,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冲突。该院院长丁永平和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陈沛霖得知案件情况后,一致要求案件承办人要多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以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并对案件的执行作了具体的部署。案件承办人先后3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及两村村长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为防止矛盾激化,该院除继续派员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外,一方面函请两被执行人所在的海东社区居委会、坡头区南调街道办协助做好当事人劝导说服工作,一方面将案件情况向坡头区委、区政府汇报,多方争取支持。南调街道办、海东居委会领导多次找到两村村长座谈,督促两村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区政府于328牵头组织了执行人员、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南调街道办、海东居委会相关领导以及双方当事人在海东居委会召开了座谈协商会,商议案件的解决方法。经多方努力,最后两被执行人莫上村、莫下村终于消除抵触情绪,同意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并于41将所欠款项送到9个申请执行人的手中,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坡头区法院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