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对我院《关于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作出批示

更新时间:2018-03-06 已浏览:2778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我院向市委作了《关于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报告指出,2月11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2月26日、27日,我院召开党组召开会议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在党组会议上讲话认为,龚稼立院长讲话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进行了详细部署,洪适权副院长和梁小岸组长分别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市法院开展2018年工作指明了重点和方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廖万春院长提出如下措施:

(一)要始终把人民法院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上下更大功夫,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会议各项要求落实到政治能力新提高上、体现到法院工作新发展上。

(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为推动湛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法治湛江、平安湛江建设,努力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公正高效审理社会经济领域各类案件,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解决在推进“三大抓手”和“五大产业发展计划”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实现湛江全面振兴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坚持以法治思维服务“放管服”改革,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手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执行完毕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三)要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准确把握信息化三大规律,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巩固立案登记制等改革成果,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效果和司法公信力。要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破解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司法改革和科技应用双轮驱动。

(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把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新特点结合起来、同新时代司法活动新规律结合起来、同湛江加快发展新要求结合起来,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延伸社会综合治理触觉,发挥好司法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要主动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妥善审理家事、教育、劳动、医疗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继续加强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司法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要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法院工作中。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警惕“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专业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对标“八个本领”要求,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3月6日,中共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对我院报告作出批示:“同意中级法院提出的传达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在服务湛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